一早趕著到電腦教室上課,所以課本拿著就走了,一點都不想去在意今天的日子。

只是上完兩節課,回到教室,似乎看見有個東西吊在椅子上,無法視而不見,它真的太顯眼了。


沒想到我一直以為只要不跟他說就不會收到他的禮物,卻沒想到還是來了…

但阿銘說把禮物還給人家是不禮貌的,所以只好忍下來把它收下來,

可是面對他卻還是覺得好煩,我不喜歡他,白痴都看的出來他想討好我、接近我,理由?
 
                他喜歡我。


刻意的靠近,刻意的到你身旁,刻意的與你對話,甚至刻意的想討好你,這些不都一再的顯現你正對我有所主意不是嗎?…

面對他,只會讓我覺得很煩人,天知道我多想閃他,幾乎每天中午都會出現在我的教室外。但誰又不知道,當初我躲他的時候,他逕自的找到了另一個喜歡的人,只是當被拒絕後他又轉身回來。

不管是不是代替品,我都不想對他有感覺,面對異性難道不能只保有友誼嗎?就像我跟阿銘一樣不行嗎?

  我想一個人,放過我,好嗎?



        2006/1/11我的生日到來,那天,是開心也是不開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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