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從台南回來的說,本來就打算好好的揮霍一筆,所以花了將近一張小朋友,OK的啦,

雖然最後的結果就是…荷包裡剩下1500= =,只要我再沒有果汁端就會這樣撐到過年啦~~

不過好像還欠小新一筆|||無所謂,我也有得吃嘛!高興就好,總比這樣繼續過無意義的人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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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只需要一句話、一個動作,就能改變我的想法,

   有時候無論再多人的勸告,我總是堅持自己的想法。

或許真的能讓我有所改變的,是我的心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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靠!天殺的,此時此刻,現在,沒有人,半個都沒有,還真可悲!

連要透氣都不知道要怎麼透,呵,講再多都是廢話!

            通通都是無須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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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承認,我真的不會哄騙小孩,但阿睿卻是特別的一個。

或許是每年我總會出現在他面前兩次,還是長時間的,所以他記得我吧。

  這叫做參與他的成長過程嗎? 也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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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說,我喜歡一個人,是因為一個人是如此的自在、無拘無束,只要對自己負責,不必費力的再多向任何人說明作解;

如果說,我喜歡多個人,是因為我想有個伴能和我一同分享我的喜怒哀樂,至少在想靜一靜時,還有個臂膀可以依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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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來沒人想過,要是我真的離開家到北部去上課,那阿祥誰要顧?

要不是因為我知道一離開到外面去,家裡的開銷肯定會增加;

要不是因為我的分數很幸運的不錯,還能留在這裡,那我還不是得離開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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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我在想,如果真的找不到工作。


好吧,那我也只好認了,可是這不代表,我必須這樣繼續浪費時間下去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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